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机管综〔2016〕95号)要求,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为新一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附件1),同时确定新一轮电子废弃物回收价格(附件2),有效期三年,时间从2018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闽机管综〔2016〕95号通知要求,签订新一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协议》,并组织实施。
附件:1.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联系方式
2.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价格
3.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协议
4.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清单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