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文件中“福建电大桂山校区新实训楼及新公寓楼窗帘配置方案”中新增有关样品的内容,具体如下:
六、窗帘(含轨道)样品
1、采购人提供实训楼及宿舍楼各一块窗帘样品供投标人参 考(观看样品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桂山校区博厚楼3楼总务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388725);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的款式须与采购人提供的样品相似度达到95%以上(材质、厚度、颜色等基本无偏差、花色接近,其他没有明显偏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关于样品要求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业主提供以下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技 术参数不符或提供的样品与采购人提供的样品相似度低于95%的样品视为无效投标。
① 实训楼窗帘整体样品一块,尺寸:(长)≥100cm ×(宽)≥100cm,两边的挝边各3厘米,底边挝好8厘米;铝合金轨道样品一副(不少于70cm)
② 宿舍楼窗帘整体样品一块,尺寸:(长)≥100cm ×(宽)≥100cm,两边的挝边各3厘米,底边挝好8厘米;罗马杆样品一副(不少于70cm)
(2)投标人供的样品其所用的主要材料必须与将来提供的货物相一致。
(3)样品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样品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桂山校区图书综合大楼14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样品将被拒绝。
(5)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次采购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材质与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